尊敬的委托人并托管人:
中辉期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作为“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至简8号”)的管理人,根据《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》的第八节“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、退出和转让”约定,现将公司拟赎回至简8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管理人因公司发展需要,拟于2025年12月15日申请赎回至简8号10000000份额,本次赎回份额持有期限已超过6个月。本次赎回后,自有资金参与“至简8号”的比例不超过50%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。
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,现向委托人及托管人征询意见,征询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。委托人及托管人应在上述征询期内向我司答复意见,逾期未作答复的,视为委托人及托管人同意本次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。委托人不同意的,则应当在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:00前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,本次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,不受赎回锁定期的限制(如有)。逾期未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的,则视为委托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事宜。
特此公告!
中辉期货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