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社会的发展,洗钱手段日益复杂化、隐蔽化,新型洗钱犯罪手段不断出现,因此更需要我们提高警惕,防范新型洗钱犯罪。
购物卡成“洗钱”新工具
公安部近日发布提示,一种通过购物卡转移涉诈资金的诈骗洗钱新套路,在全国多地高发。有诈骗分子利用购物卡不记名属性实施诈骗,先是诱使受害者购买购物卡,再获取卡号、密码,实施诈骗的同时进行“洗钱”犯罪。
前不久,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接到辖区某超市的一条异常购卡线索。一名男子一口气购买了价值14.5万元的购物卡,这引起了超市工作人员的怀疑。
当晚7点多,南京市建邺区的一家超市接待了一位大客户周某,他在两分钟内连续购买了价值14.5万元的购物卡,说是为单位发福利。当超市工作人员问发票怎么开时,他表示发票相关信息忘在家里了,需要开发票再联系。
周某的说辞显然不符合常理,工作人员还发现,周某频繁操作手机,似乎是在发消息,并且不停催促她们快点清点购物卡。
超市管理部门分析后,觉得周某可能遭遇诈骗,于是立即报警。面对民警的询问,周某解释是帮朋友购买的这批卡,但是他此前购卡时,明明说是公司要发福利,前后解释矛盾。
周某究竟经历了什么,才会一步一步陷入骗局。经过办案民警耐心劝说,他终于向民警说出了整个事件的经过。半个多月前,周某在网上浏览视频时,下载安装了某交友软件,并且在这个交友平台上结识了一名网友,对方将他引入到一个刷单做任务的群里。
事发当晚,周某急匆匆买完14.5万元的购物卡后,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购物卡的卡号和密码,拍照发送给了对方。对方承诺周某,当晚会将14.5万元的购物卡充值到周某刷单返利的网络账号内,第二天连同之前做任务的返利金额全部返还给他。
民警在调查中发现,对方让周某购买大额购物卡的同时,还让周某编造买卡的理由,并且让他不要告诉任何人,防止被人识破骗局。在民警及时拦截和劝说下,周某认清自己遭遇诈骗的现实,并于近期至购卡点,办理了14.5万元购卡费用的退还手续。
据了解,近期利用购物卡实施电诈洗钱的案例增多,主要是因为诈骗分子利用传统的银行卡转账洗钱越来越难,而具有不记名属性的购物卡,就成了一些诈骗分子用来洗钱的新套路。
国家反诈中心民警介绍,因为商超购物卡具有匿名性、流动性的特点,实施违法犯罪后难以被追查,所以诈骗分子要求受害者将资金转换为购物卡,获取其卡号和密码后,通过黑市渠道快速折价套现,完成洗钱。在此类骗局中,刷单返利、冒充客服、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类型最为常见。
民警提醒:如有人让你购买大量购物卡,提供卡号和卡密,说明你已深陷骗局;另外提醒广大商户,如有人异常购买大量购物卡,请及时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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