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:
中辉期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作为“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”的资产管理人,根据《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》的第八节“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、退出和转让”约定,现将中辉至简8号拟新增自有资金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管理人拟于2023年3月31日新增自有资金参与旗下“中辉至简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”500万元。新增后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资产计划的比例不超过 50%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。
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,现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,征询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。份额持有人应在上述征询期内向我司答复意见,逾期未作答复的,视为份额持有人同意本次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。份额持有人不同意的,则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下午14:00前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,本次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,不受赎回锁定期的限制(如有)。逾期未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的,则视为份额持有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中辉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