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我司作为管理人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的【中辉期货南山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】(下称“本计划”),根据本计划《资产管理合同》约定,我司通过征询意见方式对《资产管理合同》部分内容进行了变更,我司承诺已严格按照《资产管理合同》约定履行合同变更程序,并以《资产管理合同》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,截至2023年3月20日,本基金共计存续【6】名份额持有人,征询意见反馈结果如下:
意见 |
反馈人数 |
【同意】合同变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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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同意】合同变更,已于开放日赎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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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未反馈意见/逾期未赎回全部份额】视为同意 |
6 |
至此,本次征询变更程序已结束,根据《资产管理合同》约定,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于2023年3月21日正式生效。
特此通知。
中辉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0日